財團法人法第25條徵信公開作業 — 從「動支明細」到「可上傳的公開名冊」,一套讓宗教處海外事務室與各團隊共用的自動化流程。
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,基金會對外支付獎助或捐贈款項時,應依規定公開徵信資訊,讓外界可以查核善款的實際流向。
海外援助案件橫跨多個計畫、多個國家、多種撥款方式(金錢/物資、直接發放/透過機構),資料分散在動支明細、GWS出貨明細、各分支回報等不同來源,靠人工彙整耗時且容易出錯。
建立一套以「案件」為核心的自動化工具,把散落各處的原始資料,依規則自動判斷「該不該公開、公開對象是誰」,產出可直接上傳徵信平台的標準格式。
系統看動支明細上實際收到款項的對象,分成四種情境,決定後續怎麼追蹤。
獨立登記的外部/合作機構。款項一到,機構本身就是公開對象。
慈濟海外分支,但登記身分為INGO(非獨立法人)。
本會與個人簽約,委託代為執行援助工作。
單純的採購管道,本身不是援助執行者。
只有「真正獨立的外部機構」才把機構本身列為公開對象;其餘情境都要再往下追一層,直到找到實際使用善款的人或單位。
原則:永遠只公開「第一層」的真正執行單位,不往下追第二層。
*行政費用排除規則只適用於「本會直接援助」情境;匯給獨立NGO的款項,行政成本不拆分,全額計入該機構的公開金額。
來源:本會「動支明細」匯出檔。系統自動比對NGO名冊、排除行政/廠商案件、處理匯率調整,產出可公開的金錢援助清單。
來源:海外物資出貨總表(即時串接)。系統自動排除內部會務物資與慈濟INGO收貨,比對出正式登記名稱,產出物資援助清單。
兩者最終都輸出成公開徵信平台要求的標準格式(Excel/PDF),不需要同仁再手動謄寫。
每筆援助支出都是一個獨立的「案件」,可以在不同模組間自由進出處理,不需要同仁排隊等待前一步驟完成。
分類規則、名冊比對、匯率換算等邏輯只維護一份,資料越完整的部分(NGO金錢/物資)自動化程度越高。
不確定的判斷一律列出候選讓同仁確認,不做無法追溯的自動猜測;個資遮罩等敏感步驟也一定經過人工複核才定稿。
受限於IT政策無法申請雲端專案、且對外網址會被強制登入,因此整個工具建立在大家已經在用的 Google 試算表+Apps Script 上,四個團隊可共同編輯、免額外安裝。
整體規劃(M0–M12)約完成 3 成,涵蓋目前案件量最大的兩種情境
M0 案件清單、M4a NGO-金錢自動產出、M4b NGO-物資自動產出。已用真實資料反覆實測、修正分類與金額計算規則。
慈濟INGO/個人委任/廠商情境的資料整合(M5、M7)、PDF名冊遮罩流程(M8系列)、彙整與上傳包產出(M9–M12)。
用真實資料反覆驗證M4a/M4b的分類與金額結果,確保正式上線前規則穩定。
補齊少數尚無登記資料的國家/地區,讓自動比對覆蓋率持續提高。
導入Excel逐欄檢查(M7)與相關資料整合,涵蓋剩餘情境的案件。
設計名冊個資遮罩、人工複核與最終匯出流程(M8–M12)。
感謝各團隊協助提供資料與實測回饋 — 歡迎提問與討論。